你是网络红人?博客?还是经营网售?不管是在部落客,Youtube, Instagram, Twitter, Facebook, Snapchat, Ebay, Carousel,Shopee等。只要你在马来西亚里,那你得听清楚咯,大马内陆税收局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即将开始向你征税咯~
这可不是假新闻哦!是真的即将发生的!你可以到以下官方网站阅读大马内陆税收局 Lembaga Hasil Dalam Negeri Malaysia 的声明。
Seksyen 4 Akta Cukai Pendapatan 1967.
http://www.hasil.gov.my/pdf/pdfam/Media_23052016_PENJELASAN_CUKAI_PENDAPATAN_PERNIAGAAN_ONLINE.pdf
如果你是一个红人/博客/经营网售获得的额外收入,将受该法律条文管辖。
2016年里,你必须准备好文件和账单,并于2017年 四/五月开始纳税。
博客/红人:您需要在LHDN打开一个新的帐户(如果您还没有),您需要在电子填写 Borang E-B / 经营网售(注册公司):您需要在电子填写 Borang E·P
从今年起,您必须保存您的报表,记录和收据长达7年。
由于这是一个新的裁决,来临 LHDN 将会发布更多讯息和文稿。
欲了解更多信息或查询,请访问www.hasil.gov.my
如果你想阅读英语税务电子商务指南,请浏览 http://www.hasil.gov.my/pdf/pdfam/GUIDELINES_ON_TAXATION_OF_ELECTRONIC_COMMERCE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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